首页 | 绿色资讯哨 | 环保精品台 | 学员之窗 | 绿色记者影集 | 下载中心 | 雁过留声 | 绿色记者论坛 | 绿色记者博客 | 
您现在的位置: GreenSOS绿色记者网 >> 环保精品台 >> 精品点读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12月记者沙龙2:从国际环境法看国家污染的责任       ★★★ 【字体:
从国际环境法看国家污染的责任
作者:绿色记者沙龙    文论来源:绿色记者沙龙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2-18

内容预览:

      大家汇报的第二个主题就是从国际环境法的视角看国家污染的国家责任。我们国家实际上没有这项制度,如果我们国家发生松花江上吉林石化的爆炸,如果我们国家有这个制度,那我们国家就可以让这个企业买这个保险,当发生这个事情,比如造成松花江沿岸的饮水困难,他们向法院起诉,赔付是保险公司赔,而不是企业个人赔付,松花江污染只是一个事件,还有很多,比如沈阳有一个个矿渣,一个污染的事件,本来是硌矿的企业,但是后来这个企业就破产了,不存在了,但是留下了大片的土地被污染,这个土地干什么都不能用,那么这个后果谁来承担?没人管,如果要把它恢复到可以……


    你还没注册?或者没有登录?这篇要求至少是本站的注册用户才能阅读!

    如果你还没注册,请赶紧点此注册吧!

    如果你已经注册但还没登录,请赶紧点此登录吧!

文论录入:sue    责任编辑:sue 
  • 上一篇文论: 12月绿色记者沙龙1:环境强制责任险

  • 下一篇文论: 12月记者沙龙3:从松花江污染谈公益诉讼等
  • 发表评论】【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论
    没有相关文论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